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DEX / CEX现货交易量指标达14.55%,创历史新高
博链财经BroadChain获悉,7月27日,The Block 数据显示,DEX / CEX 现货交易量指标 […]
TON 生态潜力很大,但为何大体量 VC 没机会参与?
撰文:Zixi.eth Ton ecosystem 还是比较早期。Ton 很有机会,但是 Ton ecosys […]
Cregis将以赞助商的身份出席新加坡Token2049峰会,并将持续拓展东南亚市场
Cregis 是新一代企业级加密基础设施平台,其以定制化的方式为企业用户提供 WaaS 以及全⾯的加密⽀付解决 […]